松原市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(因私)
08-24     浏览量:112
台湾通行证办理必备材料:
1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;
2、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(规格:33mm×48mm);
3、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(未满16周岁的除外);
4、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;
5、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,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;
6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,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。
注:持国务院台办及相关省、市台办“赴台批件”人员,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;
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:
1、申请赴台访友,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证明,或者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;
2、申请赴台接受、处理财产,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;
3、申请赴台处理婚姻事务,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;
4、申请赴台处理亲友丧事,须提交有关函件或者通知;
5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:
工本费30元,繁体字加注20元,
其他加注每项次20元;
一次签注20元,多次签注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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